全国咨询热线13273731689
一、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、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(紧急断电停止装置和限位装置),确认设备和装置灵敏准确、安全可靠;确认平衡吊机脚的支撑全部牢固着地,平衡可靠;确认起吊绳、钩无损伤,并与起吊物的重量匹配,方可使用。
二、工作停歇时,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;运动中,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,应予以告示;严禁吊物从人员上方越过;操作人员不得站立在行车起吊物经过的方向;吊运物件不得离地过高。
三、平衡吊运行中,如发现动作失控的紧急情况,应立即按下“紧急停止”按钮,切断电源,进行善后处理。
九、工作完毕,应上升平衡吊起吊钩(超过2米),切断电源。
四、检修行车时,应停靠在安全的地点,切断电源,挂上“禁止合闸”的警示牌。
五、起吊较重(接近平衡吊起吊极限重量)的物件时,应先稍离地试吊,确认吊挂平稳,制动良好,然后升高,缓慢运行。
六、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,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。
七、机床操作人员在使用行车起吊机床上的工件时,在卡盘或顶针未松开,工件可以自由搬动前,不得将起吊绳络住工件或用起吊钩勾住工件,防止行车误动作,造成人身或设备事故。
八、出现以下情况,不得使用平衡吊起吊:起吊物超过标准负荷或重量不明;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,不符合安全要求;吊绳歪拉斜挂;起吊物为氧气瓶、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物体;起吊物带棱角快口或未垫好。